美国本科不开设法律专业,只有一个法学前教育,是为将来学生学习法律专业打基础课程,因此在美国法律专业相当于研究生学位。
美国是法律最发达国家,对于法律从业者比较重视,因此美国拥有世界顶级法律专业院校,如:
耶鲁大学、斯坦福大学、哈佛大学、芝加哥大学、哥伦比亚大学、纽约大学、宾夕法尼亚大学、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、弗吉尼亚大学、杜克大学、西北大学、加州伯克利分校、康奈尔大学、得克萨斯大学、乔治敦大学、范德堡大学、华盛顿大学路易斯分校、南加州大学、爱荷华大学、圣母大学等,这些大学都是美国法律专业排TOP20大学,声名卓著,教学质量颇高。